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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绿化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2)

频道标签: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3-01 作者:济南之窗

  在保护管理一章中,体现最严格的绿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绿地面积只增不减,绿化成果得到有力保护。重点规范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规定纳入永久性绿地保护名录的绿地,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为切实落实保护制度,《条例》还规定,绿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永久性绿地的巡查检查,实施严格管控。

  严格遵循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促进大绿化发展格局更好形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进行重新梳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条例》仅保留实际工作必需的许可审批,除此之外,不再规定其他形式的许可审批事项。

  建立绿化保障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条例》在制度保障、财政支持、金融资金、科学研究、公益诉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等方面作出规定,对绿化事业提供有力支持。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应当合理安排公共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通过造林补助等资金渠道支持乡村绿化,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绿化,保障绿化需要。

  该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主要参考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等标准规定。

原标题:《济南市绿化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