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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在全国首创“一总多分”市级环境监测管理模式

频道标签: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06 作者:济南在线

  编者按 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成为空白。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首创了“一总多分”的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了哪些成效?本报即日起开设“精准治污 监测先行”专栏,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我市在环境监测领域的这一创新改革模式。

  2月20日,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证书。此次扩项,将济南在全国首创的“一总多分”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管理“济南模式”,在“1+9”的基础上扩展到“1+12”,全市12个区县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实现“全覆盖”,土壤监测能力实现了“零”的突破。

  搭建一体多翼的市级监测机构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按照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的原则,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市生态环境局率先探索在全省启动环境监控垂直管理体系改革。改革首先对原济南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12个区县监测站等单位进行整合,将人员、设备和资产全部划归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组建了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搭建起一个单位法人、多个实验场所、异地远程管理的“一总多分”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主要承担全市污染源执法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工作,填补了改革后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空白。

  确立多场所差异化能力建设思路

  受多种因素制约,区县生态环境监测队伍人员少、能力弱、发展不均衡。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经过多方调研,确定了差异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区县分中心人员、设备、能力等实际,对能力相对较弱的分中心,确定了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要求各区县充实力量、配置设备、克服困难、补齐短板,逐步加强废气、废水、噪声等基本监测能力;对基础相对较好、能力较强的分中心,有针对性拓展提升、特色化发展,承担土壤、有机物等相关项目的实验室分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能力建设节约集约效益。2022年,确定历下分中心作为土壤监测能力提升试点。

  建立多场所监测质量管理新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基础。按照新的组织架构,原有的体系文件、管理模式不再适用,编制新的体系文件、健全管理模式,确保质量、技术体系有效运行迫在眉睫。一个资质、多个分中心的多场所质量管理模式缺少可以借鉴的成熟案例。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工作专班,多方沟通协调,大胆探索创新,集中力量编制适合多场所的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过专家指导、反复集中审议,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各类技术表格等质量体系文件,形成了“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统一”的“1+N”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体系。

  顺利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同样,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后,区县监控分中心变为非独立法人机构,成为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分场所,其资质认定的评审管理也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市场监管部门把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资质认定工作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资质认定评审,派出专家团队通过“听、看、查、考、测”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审。评审通过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2021年12月3日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首创全国“一总多分”市级多场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济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