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国际一流绿色产业集聚区
在绿色低碳开放工程方面,加强低碳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绿色贸易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活动。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推进中德企业合作区、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创新链供应链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国际一流绿色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济南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交流合作,带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充分发挥济南综合保税区、章锦综合保税区优势,畅通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爱济南记者:许凯)